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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100原1越0”
文章字数:390
  ·黄艺欣
  11月3日,《福建能源报》4版刊登了《检查不记录必须受处罚》一文,讲述的是永安煤业公司池坪芦坑煤矿安监站站长陈义得到信息站对当天早班安监员下井的工作质量进行抽查,没有见到包保101采区的安监员苏某某填写的安全检查记录。经过询问才知道苏某某忘了填写记录,陈义得严肃批评了苏某某并给予处罚。
  这篇文章给我们敲醒了这样的安全警钟:安全工作“100-1=0”。这个公式形象且直观地表明了安全工作的系统性和复杂性。如陈义得所说的,有检查没有做记录,不但会使矿里对当班存在的安全隐患不了解,而且还有可能影响到下一个班的隐患整改。对于安全工作来说,苏某某没填写记录,安全工作少了一个环节,即使是他下井七八个小时也是等于零。
  安全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特别是煤矿安全工作更是复杂琐碎。面对“安全”二字,就必须树立“100-1=0”的理念,多一份责任、多一份警醒,用责任呵护生命,做到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