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中班,掘进105分队王某某在井下吸烟,处罚1000元,队长按规定连带处罚。”4月17日上午,永安煤业公司苏桥煤矿井口公开栏中通报了一起带烟下井的重大“三违”。
“在地面从来没有看见王某某吸烟,他怎么会在井下吸起烟了?”有职工一边观看一边猜疑。
“站长,大家都知道我历来不吸烟,通报处罚我是不是搞错了?”4月17日下午2点30分,上中班的王某某刚到井口就来到矿安监站找站长林科渊理论。
“我一定会调查清楚的。如果真不是你抽烟,不但免除你的处罚,我还会向你道歉。”面对这位带着大田本地口音的不速之客,林科渊意识到昨天查纠的“三违”处罚对象可能有出入。
原来,4月16日中班,林科渊在井下安全巡查,走到202采区-40m掘进105分队运巷时,闻到一股香烟气味。看到一名身材瘦小的员工在前面走,林科渊上前厉声问道:“刚才是你在吸烟吗?”
那人吓了一跳:“不是,我没有吸烟呀!”
林科渊指着掉落在巷道上的烟灰、烟蒂追问道:“你还不承认,那是什么?”
面对证据,这位瘦小的员工无言以对。经林科渊再三追问,那人告诉他自己叫王某某,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随着进一步查证,吸烟事实逐渐清楚。原来,当班该掘进面有3个人上班,为一胖两瘦。两瘦小的员工身材不分上下,分别是李某某、王某某。王某某是大田本地人无吸烟史,吸烟者是云南籍员工李某某。
4月17日下午,李某某成为带烟下井“三违”通报的处罚对象,处罚金额提高到1500元,并被矿里停工一天、让他作书面检讨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