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下午,笔者下班途经福建水泥炼石厂制成分厂办公楼时,看到十几位职工正围着《公示栏》七嘴八舌地议论着什么?出于好奇便凑了过去。原来,公示栏里贴着一张处罚通知单。通知单大致内容是:赵XX,于8月19日下午5点,在专用铁路线从事装卸作业时,穿拖鞋、未戴安全帽,根据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三违”中第十三条规定,两项共处罚金100元,从当月绩效奖金中扣除。
其实,这张处罚通知单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且内容简单明了,因果清晰,可谓无可争议。那么,为何引起职工的关注和议论呢?笔者在驻足观看该处罚通知单的几分钟里,从职工议论话语中似乎找到了答案。
“过去像这种违章行为最多扣50元,这次扣了100元,是‘涨价’了吗?”“你的眼睛看哪儿去了,那是两项,‘数罪’并罚。”“哦,是这样呀!”“对了,这该不该‘数罪’并罚?”“应该应该,我昨天还看中央二套《经济与法》栏目,某某某犯贪污、收受贿赂、玩忽职守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XX年。”“他那是犯法,怎么能和职工违章一样。”“违章多了,一旦造成严重后果,不就是犯罪了吗?
原来大家关注的焦点在“数罪”并罚上。这里,笔者对该不该“数罪”并罚,给不出准确答案。但可以设想一下,一位职工在铁路沿线从事装卸作业时,头上不戴安全帽,脚下穿着拖鞋,且不说他违章还是违规,众目睽睽之下,就其整个“光辉”形象也不是在我们国有企业内所愿意看到的。况且,据知情人士透露,当时该职工不仅如此,还穿着休闲大短裤。
众所周知,铁路轨枕下、道床上皆是碎石铺就,沿线杂物垃圾遍地,四下高低不平,平时我们穿着工作鞋或是旅游鞋行走在上面都要小心翼翼。当一位职工没有戴安全帽,穿着拖鞋、大短裤在铁路上从事装卸作业时,该如何保证脚下“功夫”呢?一旦摔倒或刮到,亦或是异物溅到腿上、脚上,砸到头上,后果不堪设想。
当然,对于一个原本工资就不高的普通职工家庭来讲,100元不是一个小数目。但是,当你冒着风险违章上岗、违规作业时,有没有考虑到因而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所带来的更大的、更严重的损失呢?许多事情都是从量变到质变,正如“海恩法则”所说:“每一次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次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说到这里,笔者认为该不该“数罪”并罚已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希望大家不再犯类似的低级错误,并能从这张处罚通知单上看到企业深层的良苦用心。只有职工平平安安,企业才能实现安全发展,家庭才能和谐幸福。(蒋沛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