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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意识差 班长被开除
文章字数:613
  近日,在永安煤业公司池坪芦坑煤矿工作了3年多的陈陵均协议队班长李富“被迫”离开了该矿。为什么会“被迫”离开呢?原来,是因为他的安全意识差而被矿里开除了。
  某一天中班,该矿安监站技术员廖冬明到103采区+620水平李富班的工作面进行动态抽查时,发现迎头出完煤后还缺柱6根,他立即布置李富补点柱支护。可李富却说,顶板很好,等他再打一排眼放完炮后再说。
  廖冬明对李富说:“刚才你们班已经没有按规定一边出煤一边支护了,一定要马上进行支护。”对于廖冬明布置的隐患整改任务,李富就是坚持不执行,廖冬明只好把这个班叫停,并把他们带出了工作面。随后该矿安监站让这个班的班员们参加为期3天的安全培训并处罚了李富200元。
  几天后的早班,该矿安监员林联作到李富班的工作面检查时,发现迎头打的3根中柱的材径偏小,没有达到12厘米的标准。林联作让李富将这3根中柱进行更换,李富却说:“支护都有到位了,材径小一点也没多大关系。”
  在李富拒绝整改隐患时,该矿安全副矿长徐建智刚好来到了这个工作面。由于矿领导的到来,李富只好不情愿地对隐患进行了整改。
  自参加工作以来,因为李富的工作责任心和管理能力强,使他从一名普通的采掘工成长为一名班组长。虽然李富在工作中各方面表现都很不错,但他的安全意识较差,参加安全活动不积极,在安全管理人员布置任务时应对态度较恶劣,特别是这两次对管理人员布置的隐患整改任务都不当一回事,该矿作出了把他开除的决定。(陈思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