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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福建省能源集团分中心2021年年度报告
文章字数:2,271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本中心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1年,新开户单位2家,净增单位2家;新开户职工1649人,净增职工987人;实缴单位87家,同比增长2.35%;实缴职工14292人,同比增长7.42%;缴存额33337.27万元,同比增长10.85%。2021年年末,缴存总额306141.14万元,比上年末增长12.22%;缴存余额105265.3万元,同比增长8.52%。
  中心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
  (二)提取:2021年,4682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5073.07万元,同比增长26.5%;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5.21%,比上年增长9.3个百分点。2021年年末,提取总额200875.84万元,比上年末增长14.26%。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
  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11笔11250万元,同比分别下降4.52%、增长3.15%。
  2021年,回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8975.62万元。
  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689笔157751.06万元、贷款余额70703.39万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3.85%、7.68%、3.3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7.17%,比上年末减少3.38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
  (四)购买国债:2021年,未购买国债,国债余额0元。
  (五)资金存储: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4646.2万元。其中:活期4646.2万元,1年以上定期30000万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7.17%,比上年末减少3.38个百分点。
  二、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1年,业务收入3311.87万元,同比增长13.3%。存款利息收入1061.4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2248.95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1.47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1年,业务支出1680.85万元,同比增长9.07%。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549.21万元,归集手续费74.82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56.8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1年,增值收益1631.02万元,同比增长18.02%。增值收益率1.63%,比上年增加0.12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1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90.9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405万元,提取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35.04万元。
  2021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828.1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905.53万元。(五)管理费用支出:2021年,管理费用支出123.2万元,同比下降63.76%。其中:人员经费38.14万元,公用经费-2.1万元,专项经费87.16万元。
  三、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57万元,逾期率0.005%,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828.14万元。2021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四、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08%,高收入占1.92%。
  新开户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58%,高收入占0.42%。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4.7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2.84%,租赁住房占0.04%,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4.7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85%,其他占4.78%。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77%,高收入占3.23%。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3023.65平方米,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617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住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1.8%,90-144(含)平方米占76.3%,144平方米以上占1.9%。购买新房占80.09%,购买二手房占19.9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5.4%,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4.6%,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0.85%,30岁-40岁(含)占38.86%,40岁-50岁(含)占27.96%,50岁以上占12.32%;首次申请贷款占87.68%,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2.32%;中、低收入占95.73%,高收入占4.27%。
  (四)住房贡献率
  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5.15%,比上年增加7.54个百分点。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福建省能源集团分中心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