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采二组回收材料人手不够,今天早班你就到他们班里去帮忙干活。”10月17日早,永安煤业公司池坪芦坑煤矿自营采掘队队长蒋加雄对掘二组的班员林某某说。
“好的,队长。”林某某爽快地回答。
随后,林某某来到了103采区+620水平采二组要回收材料的所在运巷。
在运巷里待了几分钟,林某某就对采二组的班长张乃请说,他粗算了一下,按规定的回收单价,当班他们3个人回收这些轨道、风水管路、铁棚等材料,每个人最多只能拿到100多元的工资,他觉得这样子干活没钱赚,不划算,所以他不想干了。和张乃请说完,林某某就出井了。
林某某离开运巷后,张乃请打电话向调度室汇报了林某某不愿意在那里干活的事。
“小林,队里安排你去采二组回收材料,你要在那里干活,不能跑出来呀!”当天值班矿领导田富波知道了这件事,在林某某刚走到井口时就把他给叫住了。
林某某对田富波说:“田副,回收材料一个班只能赚100多块钱,赚那几块钱,我还不如在家里睡觉呢!”
对于田富波的劝说,林某某就是不听。由于采二组当班人数不足3人,按规定,是不能在井下作业的,为此,田富波只好把张乃请和他的班员叫出了工作面。
林某某擅自离岗,影响了采二组的正常工作,因此,该矿要他在自营采掘队的安全会上作深刻检讨。同时,该矿还处罚了他300元。
“我干活当‘逃兵’,不但要作检讨,而且又要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买单’,我今天这么做太不值得了。”当天晚上,在队里召开的周四安全会上作了检讨之后,林某某后悔地和工友们说。
(陈思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