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事故致因理论普遍认为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管理的缺陷。这三大主要原因又与人的侥幸心理与破窗效应有着紧密的联系。因为心存侥幸所以人的不安全行为很容易“乘虚而入”,轻松突破个人心理防线,甚至被合理化;因为心存侥幸所以物的不安全状态很容易被轻视、被低估,得不到应有的关注;因为心存侥幸所以管理宽松软,制度缺乏应有的刚性。
“这里掉了一颗螺丝钉没有大碍呀”“这台设备有一点异响运行得也挺好”“以前我都是这样干的没问题”“这个(受限空间)我刚刚进去没多久不用再分析了”“我不在公司作业票帮我代签一下”“时间紧急灵活变通一下”……这些都是安全管理中常见的侥幸心理,涉及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管理上的缺陷。这些心理究其根源是认为小问题离事故很远,认为过去的经验永远有效,认为一两次违规不会造成严重后果。
海因里希从大量事故统计中得出结论,认为每一起重伤或死亡事故背后必然存在29起轻伤或故障、300起无伤害隐患,这就是著名的海因里希法则。该法则给我们的启示是:小问题多了,必然酿成事故,不能对小问题放任不管,不能心存侥幸。
侥幸心理表面上放过的是一个小问题,但其背后引发的破窗效应的危害却是巨大的。一个小问题没人重视,后续会有更多的小问题让人熟视无睹、视为自然,随之而来的混乱管理会让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变得不可控,最终引发事故。
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告诫: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否则就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安全工作毋以恶小而为之,毋以善小而不为,杜绝侥幸心理、阻断破窗效应,以高度的责任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才有最可靠的保证。(余必超)